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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防欠薪
发布时间:2018-04-04 20:27:45


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河南省从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按照规定,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要求,各类建筑劳务实名制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管理台账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2年。所采集记录的各项信息应用于施工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和建筑市场监管,作为处理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审核施工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障金的依据。 此外,承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的工程项目,可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现违反承诺,要按照上浮50%的比例补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违反承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记入黑名单。被记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发布期内所有新开工项目需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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