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建筑系教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重点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多次参加一级建造师市政课程的...
机电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工一级建造师资格、二级...
全国重点大学教授,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
重点建工学院副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产业经...
《法规》第一人,命题组顾问,法规界之"盘古"。 建造师...
4月23日,深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宣贯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将投入5.14亿元奖励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社会资本对既有设施项目实施海绵化专项改造,最高可获每个项目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此外,为吸引全社会更广泛地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深圳拿出5.14亿元资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奖励。
奖励分为十个类别,其中包括:社会资本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社会资本既有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编制、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施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监理、海绵城市建设优秀研究成果、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以及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前期研究方案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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